价 格:面议
行政许可内容
1、盘水审查核发新办的市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2、疗器流程第二类、械许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合并、可证分立或者跨原管辖地迁移的办理
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精英经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1、团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丰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资料编号2、盘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市医副本的疗器流程原件;
资料编号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料编号4、械许质量管理人的可证身份证、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的办理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资料编号5、企业拟变更内容的情况说明;
(1)如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工作简历1 份,已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如变更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交: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3)如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已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如变更企业注册(经营)地址的,需提供经营场所平面布置图、房屋产权或使用证明、地理位置图。
(5)如变更仓库地址的,需提供仓库平面布置图、房屋产权或使用证明、地理位置图、仓库设施设备目录。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补证申请表》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经营企业名称”、“注册(经营)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与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相同。
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逐份加盖公章,所有申请表格电脑打字填写,使用A4纸打印,复印使用A4纸,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