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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商标申请指南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RSE“NIIP”)负责该国的哈萨商标等知识产权事务。
哈萨克斯坦是坦商《巴黎公约》、《尼斯协定》、标申《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哈萨缔约国,且其已加入《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坦商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于 1991 年 12 月 25 日加入马德里协定,标申并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加入议定书。哈萨因此,坦商哈萨克斯坦商标注册既可以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标申方式取得,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哈萨克斯坦的哈萨方式申请。
02 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坦商姓名和地址;
商标图样;
按照国际分类的商标和/或服务列表;
如要求优先权,须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向哈萨克斯坦商标局提交优先权文件的标申核证副本;
申请人签章的委托函,需要公证,哈萨不需要认证,坦商应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给哈萨克斯坦商标局。标申
(作者:产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