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防蓝图设计服务,在线客服为您解答     DATE: 2024-11-15 1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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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杭州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消防线客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蓝图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设计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服务服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解答 3.消防给水、杭州消防车道检查报告。消防线客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蓝图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设计施工、服务服监理单位消防质量验收合格的解答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杭州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线客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蓝图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建筑消防设计、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审批期限从受理图纸、资料之日起,如图纸、资料齐全,一般工程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如图纸、资料不齐,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补送图纸资料通知书》,通知申报单位补送,审批期限从补齐图纸、资料之日算起。

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移交承接的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