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CNAS认证申请,涉密资质认证机构,经验多多 DATE: 2024-11-16 03: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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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CNAS实验室应如何进行方法验证?
根据RB/T 214-2017 4.5.14方法的重庆资质选择、验证和确认和CNAS-CL01: 2018 7.2方法的认证认证选、验证和确认的申请涉密规定,实验室在引用标准方法前应对方法进行验证。机构经验那么方法验证应如何实施呢?
方法验证的多多实施步骤
方法验证的实施分两种情况: 首次使用的标准和在使用过程中更新版本的标准。
1、重庆资质首次使用的认证认证标准
首先明确所选择的标准方法为有效版本。
其次,申请涉密由技术管理者对实验室资源进行评估,机构经验包括人员( 人员配备是多多否符合方法要求,人员是重庆资质否经过相关培训、考核、认证认证授权) ; 设备( 配备是申请涉密否符合要求,测量设备是机构经验否经过溯源) ; 材料( 是否充足,是多多否满足使用要求/是否有效的验收或核查) ; 环境; 样品; 记录; 以及确定是否需要编制作业指导书。
第三,组织技术验证工作。结合标准的具体情况,对实验室能否达到方法的各项指标进行证实。
如检出限、回收率、正确度和精密度等。此处建议,针对标准作出规定的指标进行技术验证。如标准规定了允许差,则通过分析有证标准物质,看实验室的分析值与标值的差异是否符合允许差要求; 如果标准规定了检出限,则通过多次空白试验( 一般取10次以上测定值的3 倍标准偏差所对应的浓度值作为方法的检出限) 验证实验室所得到的检出限不大于标准的规定值。
第四,将标准和作业指导书( 如果有) 下发至检测现场,下发使用通知,确定方法可以投入使用,并明确正式投入使用的时间。
2、 更新版本的标准
CNAS-CL01: 2018 中规定,若发布机构修订了方法,应在所需的程度上重新进行验证。说法较为笼统,这一点可以参考A002 化学领域的检测说明:“当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涉及到检测方法原理、仪器设施、操作方法时,需要通过技术验证重新证明正确运用新标准的能力”。
对于实验室正在使用的标准方法下发新版本后,首先应对新旧版本的标准进行核查比对,明确变更内容; 必要时对人员进行重新培训,修订作业指导书。
其次,符合A002 中的说法时,应由技术管理者组织进行技术方面的验证。技术验证的重点是针对变更的项目,证明实验室仍能满足更新后的标准要求。
第三,将新版标准和作业指导书( 如果有) 下发至检测现场,同时注意回收旧版标准; 下发通知,明确新版标准的投入使用时间。
实施方法验证的意义
首先,实验室在方法投入使用之前,对是否能够运用进行验证,能够证实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在验证的过程中,已对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了梳理,预先保障了方法实施所需资源。
其次,在技术验证过程中,实验室可以提前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或者操作难点。如很多关于原子吸收的检测方法,一般在要求准确度、回收率的前提下,还规定了浓度标准溶液和浓度标准溶液的精密度、特征浓度以及校准曲线的线性等,实验室会调节仪器参数以达到以上要求,这就为开展正式检测提供了保证,避免检测风险。
后,方法验证能够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实施,有效规避检测风险。检测实验室应结合自身业务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程序,对方法验证的具体开展做出规定。
申请CNAS认可的意义:一、实验室认可能够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与技术能力;
二、实验室认可使得检测报告被正式承认;
三、实验室认可为产品出口打开通路;
四、国家对实验室认可越来越重视,已经把实验室认可要求写入政策法规,成为相关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要求;
五、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也应通过实验室认可来证明其产品质量。
六、实验室认可能够提高验室地位,增加实验室人员的自信;
七、实验室认可能够节约成本,提质增效;
八、实验室认可能够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从而增加经济效益。
认证意义
1.表明实验室具备了按有关国际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 (或)校淮服务的技术能力;
2.增强实验室的市场竞争能力、赢得政府部门及社会的信任;
3. 获得了与CNAS签署互认协议的国家与地区实验室认可机构的承认 ,有利于消除非关税贸易技术壁垒;
4.参与国际间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 促进工业技术、商贸的发展;
5.可在认可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标志;
6.列入《国家认可实验室名录》,提高实验室知名度;
7.取得了占领检测和(或)校准市场的主动地位 ,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
我国的实验室认可机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是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正式成员。CNAS将依据CNAS-CL01:2006 idt ISO/IEC 17025 : 2005《检测和校淮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按照科学、公正与国际通行准则相一致的原则运作中国实验室认可体系。CNAS与签署互认协议的国家、地区实验室认可机构之间互认,既通过我国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在成员国之间得到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