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代办ODI备案,诚信经营,收费透明     DATE: 2024-11-15 23: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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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的深圳材料一定要实行预提交制;即: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先将准备递交的代办材料提交至市级商务局经外处审核和提供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案诚对递交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信经

商务部门对ODI备案和审批工作的营收重点,是费透对该境外项目的真实性和风险性进行评估,由于境外项目的深圳主体可以是商业并购,也可能是代办新设公司,因此对这两种情况,案诚需要准备略有不同的信经文件。

什么是营收企业境外投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7年年底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费透企业,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深圳所有权,控制权、代办经营管理权等,案诚需要遵守《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简而言之,国内企业投资中国大陆以外的公司,包括港澳台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新设立企业或并购企业股权,都需要遵照上述法规执行。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要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需要实行备案管理。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如有下情形之一,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2)属于核准情况的(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