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办理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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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办理申请流程:
1、申请测绘资质的资质单位向县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申请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流程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4、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测绘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资质,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办理可以延长10日,申请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流程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5、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拟批准的资质书面决定,向社会公示7日,办理并于作出正式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申请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流程
6、《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家测绘局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长不超过5年。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申请材料: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