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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盘水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市代建设部于2000年3月发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为一、房地发资二、产开三、质费四等四个资质等级。开透另外有暂定资质。盘水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市代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办理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发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产开质量等级、保修范围、质费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透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盘水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不同等级的资质对企业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条件如下:
注册资金要求:一、二、三、四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2000万、800万、300万;
人员要求: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以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20人、10人、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10人、5人,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3人、2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年限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年限分别为5年以上、3年以上、2年以上、1年以上;
工程量要求: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米以上、15万平米以上、5万平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四级资质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一、二级资质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米以上、10万平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工程质量要求:一级连续5年、二级连续3年、三级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四级资质要求已竣工和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制度要求: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开发商资质对企业的两大重要作用
1、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特殊性质企业仅仅通过工商登记获取营业执照还不能够经营,还需要经过所在地的建设行政部门及省建设行政部门审批获取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后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当是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核发资质证书,才具有完整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签订的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内容的合同,应当认定其主体资格不合格而无法律效力,虽然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当认定其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法律效力